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教育改革方案》以及《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精神,结合理学院实际情况及博士生培养规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包括个人申请、学科考核、学院审查和研究生院审批四个环节。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自愿申请,提交能够反映其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英语水平的相关材料,学科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确定差额复核名单,考核小组组织考核决定拟录取名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个人申请
(一)报名条件
1、申请者的学位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境外所获学士、硕士学位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报考非定向就业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报考定向就业生年龄不限。已获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生。
3、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
4、外语能力要求
申请者于 2010年12月至2015年12月期间(本科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硕士生不受时间限制)取得以下任意一项英语考试成绩:
国家英语四级不低于425,国家英语六级不低于425分,TOEFL不低于72分,雅思A类不低于5.5分,专业英语四级或八级不低于60分,WSK或PETS5不低于60+3分。
5、具有较好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培养潜质。
6、健康状况符合北京高校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请申请者在初选或复核时提供能够用于查询有效英语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查询成绩的有效性。
(二)网上报名
时间:2015年10月27日上午9:00至11月30日下午5:00
网址:http://gradinfo.cau.edu.cn/admission/index.do (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 )
(三)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申请人需网上提交电子版材料;
2、申请人须对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发表的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可随时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格式不限、内容清晰可见、单个图片文件100K左右、单项内容多个材料可RAR压缩后上传)。
3、通过学院初审进入复核的申请人在复核阶段需给学院提交纸质版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签字盖章后的《中国农业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硕士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
3)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公章的硕士成绩单;
4)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上下载并填写《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定向在职生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公章;
5)非应届硕士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推荐信格式在研招网的“表格下载”中下载,以图片JPG格式上传)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不少于3000字或5000字,具体要求参见学院规定);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学院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或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二、初选(根据所报导师核算相对成绩,满分50分)
1、时间:2016年3月7日-3月10日;
2、2016年3月7日-3月8日,由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审核:
1)学习能力(10分),主要评判本科GPA、硕士期间成绩;
2)研究能力(20分),根据申请者提供的已有研究工作总结及代表性学术成果来评判;
3)研究潜力(10分),由所报导师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研修计划来评判;
4)外语水平(10分),根据申请者提供的英语成绩证明来评判。
3、2016年3月9日—3月11日:公示初选通过名单,期间申请者可根据导师招生人数及排名调整导师(仅需提供调整导师申请及研修计划);
4、2016年3月14日:公示最终初选通过名单,不得再调整导师。
三、复核(根据所报导师核算相对成绩,满分50分)(具体时间以最新通知为准)
1、时间:3月21-25日
2、3月21-23日:申请者自行联系所报导师并在其实验室实习3天,由导师向学科组提交实习成绩(满分为10分);
3、3月24日:专业综合考试(满分30分)
1)应用化学系专业综合内容:《 有机化学》、《农药学概论》、《仪器分析》
申请者可选择以上两项进行测试。
2)运筹与管理专业:《最优化方法》
4、3月24-25日:学科综合面试(满分10分),主要考察申请者的综合素质、思维、逻辑、科学素养、专业知识、创新能力、身心健康等。
四、录取
将初选阶段和复核阶段成绩相加,根据导师招生名额,依次拟录取,于3月29日——4月5日在学院网页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于4月8日上报研究生院。
五、监督机制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以分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学院招生监督小组,公布举报电话及邮箱,接受异议。
举报电话:62738482
邮 箱:cemzz@c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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