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实施细则》文件的规定, 结合经济管理学院实际情况及博士生培养规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
2016年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采用硕博连读生与申请考核制两种方式,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硕博连读生招生办法
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研生[2014]14号)的规定,已获得学士学位的本校优秀在读一年级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参加硕博连读生的选拔,具体标准和程序按照现行规定执行,学制五年(含硕士阶段)。硕博连读生需在博士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免除报名费。
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条件及办法
(一)报名条件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境外所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学士、硕士学位都在国外获得的,两证均需认证);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
2、近五年(2010年12月-2015年12月)至少一项以下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毕业生,在读期间的四、六级英语成绩不受时间限制),并且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考试类型 | 最低成绩 |
英语四级 | 460 |
英语六级 | 425 |
GMAT | 480,作文3分 |
TOEFL | 72 |
雅思A | 5.5 |
专业英语四级 | 60 |
专业英语八级 | 60 |
WSK(PETS5) | 60,口语3分 |
上表所列考试类型以外的成绩证明及其他可以证明英语能力的材料(如发表的英文学术论文等)仅作为参考材料,不能作为满足报名条件的成绩证明。此外,申请人须在初选或复核时提供用于查询所提供英语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学院查询成绩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补充条件
(1)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2)报考非定向就业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就业生年龄不限;已获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生。
4、专项计划
(1)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
(2)申请“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需经过受援单位推荐。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申请人应参照《2016年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或研究方向,于2015年10月27日上午9点至11月30日下午5点,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200元,逾期不予受理。
请申请人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中国农业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2016年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中的申请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核、不予录取等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不退还报名费。
(三)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2016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时,申请人在网报同时按要求提交各项电子版材料。网上提交电子版材料时间与博士网上报名时间一致。
博士报名电子材料是提交时博士报名审核的重要环节,请申请人务必认真准备材料后提交。申请人应于2015年10月27日 -11月30日按相关要求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并关注报名系统中材料登记审验情况。
1、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列表
申请人需提交下述8项电子版申请材料,缺一不可:
(1)非应届硕士研究生需提交硕士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只有硕士学位证书但无硕士学历证书者,需提交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境外所获得学位者需教育部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学士、硕士学位都在国外获得的,两证均需认证)。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需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原件及学生证复印件;
(2)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公章的硕士成绩单原件;
(3)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上下载并填写《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定向在职人员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公章;
(4)非应届硕士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需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5)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信内页需有专家亲笔签名);推荐信格式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表格下载”中下载。
(6)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不少于5000字),应包括研究的目的与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技术路线与方案、预期学术成果等;
(7)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8)学院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见报名条件2)。其他成绩证明及可以证明英语能力的材料(如发表的英文学术论文等)仅作为参考材料,不能作为满足报名条件的成绩证明。
2、注意事项
(1)建议学历学位证书、硕士成绩单、英语成绩证明、专家推荐信以图片JPG格式上传,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单个图片文件在100K左右;其他材料上传格式建议采用JPG、PDF、DOC等常见格式;
(2)若一项材料需要提交多个电子版材料时(如第8项“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等”),请将电子版材料压缩为RAR压缩包后上传;
(3)应届生请务必提交“在读证明”、“论文摘要、目录”材料项,往届生请务必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论文”材料项;
(4)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统一组织体检;
(5)成功提交博士报名电子版材料并通过学院初选、准予参加复核的申请人,需在复核时按要求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国农业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需有本人签名、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签名)原件以及其他《2016年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的所有纸质材料交到经济管理学院220室(地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申请人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所发表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可随时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程序与时间进度
1、初选:2016年1月
经济管理学院组成报名资格审核组(不少于5人),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提出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并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其相关申请材料送至各学科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进行再次审核,通过者名单在学院主页公布。
学院招生办公室将通知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导师,由导师和学科组根据当年招生名额,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申请人名单以及所有相关申请材料。若申请人所填报的三个志愿均未满足,在导师仍有初选推荐名额的情况下,学院将与申请人联系进行调剂;不愿意调剂的,若所填报志愿均未满足,其申请程序将终止。根据导师与招生学科组提交名单产生进入复核的申请人名单,并在学院网页上公布。
国家专项计划(包括“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申请人通过经济管理学院初审后,需提交学校“专项计划”招生审核组进行审查,在2016年教育部下达的专项招生计划范围内,本着“择优原则”确定进入复核阶段的人选。
2、复核:2016年3-4月
通过学院初选、准予参加复核的申请人,需在复核时按要求提交所有纸质申请材料,进行复核资格审查。
复核由经济管理学院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成专家组担任考核工作,对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人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复核阶段的考察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笔试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人需全程参加专业知识笔试与综合能力面试,缺一不可。复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届时详见学院主页公告。
(1)专业知识笔试:凡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人,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知识笔试,笔试占总成绩的30%。专业知识笔试包括两部分:专业英语考核和专业知识考核,其中专业知识考核的考试科目如下表所示。所有考核科目均为百分制,各门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专业知识笔试各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
专业目录 | 考试科目 |
农业经济管理专业 | 经济学专业综合(含农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 |
农业经济史专业 | 经济史专业综合(含农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 |
金融学专业 | 经济学专业综合(含货币银行学、证券投资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 | 运筹学专业综合(含管理学、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
(2)综合能力面试:学院成立复核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能力面试,每位申请人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申请人个人陈述10-15分钟(含个人简历、科研成果与研修计划等,采用PPT形式);综合面试15-20分钟,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英语口语和综合潜力等。评委对申请人进行无记名打分。每位评委按照百分制独立打分,平均分为最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3、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1)录取原则
采取“双向选择”原则,加大导师对申请人的选拔力度;
申请人的考核成绩由专业知识笔试与综合能力面试两项成绩汇总而成,笔试各科目成绩及复核总成绩均不低于60分,方可具备被录取资格;
依据申请人的考核成绩和导师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的申请人;
若某导师无生源或其申请人考核成绩不合格,可以从相同或相近研究方向的其他导师的剩余生源中进行调剂;若无调剂生源,其招生指标由学院重新安排。
(2)确定拟录取名单与公示
在确认导师招生资格及名额的基础上,由学院对申请人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无误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审批:2016年5月
依照学校及学院的相关规定,研究生院对学院拟录取申请人的各种材料及其选拔程序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批准录取,学制四年。研究生院将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最终录取名单,公示期为一周。
三、监督机制
在2015年实施申请考核制的基础上,将继续对复试考核进行校院两级纪检检查巡视。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申请人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四、时间安排
硕博连读生选拔:2015年6-7月
网上报名:2015年10月27日上午9:00-11月30日下午5:00
申请人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2015年10月27日 -11月30日
申请资格审核、初选:2016年1月
复核与录取:2016年3-4月
研究生院审批:2016年5月
五、其他
1、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生和定向就业生两类。各类别录取及学费、奖助政策按照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
2、所有委培生均按照定向就业在职人员录取,录取比例不超过10%。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除外、高校专任教师及科研院所一线研究人员不受此比例限制,但来自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申请人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承担教学或科研岗位的证明,并同意为申请人“在读期间可全日制在中国农业大学学习”提供保障。
3、若在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申请条件、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复核及录取资格的申请人,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4、本实施方案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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