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大学生入伍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1〕150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入伍若干政策的通知》(辽教发〔2013〕152号)文件精神,以及《沈阳建筑大学大学生征兵管理办法(试行)》(沈建学字〔2015〕116号)的相关规定,根据区分退役复学学生申请专业调整的具体情况,考虑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并适应新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学校专业布局等因素,按照分年级分类指导进行调整的原则,经个人自愿申请,转入转出学院同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学校研究,拟同意调整鲁力等11名同学的学习专业。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5年10月16日-10月23日。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单位请加盖公章)都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向学校武装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电话应署报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24691831 电子邮箱:xsc@sjzu.edu.cn
沈阳建筑大学
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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