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经区委和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额
招聘检察辅助人员10人(其中女性4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保定市徐水区常住户口。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学历及专业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所学专业为法律类、计算机类、财务会计类、语言文学类、新闻学类。
4.年龄要求:18—30周岁(1985年10月1日—1997年9月30日出生)。现在检察院工作的原人民监督员、临时工可放宽至35周岁。
5.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纹身、口吃、色盲、重听,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违法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5年10月28日至2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
报名地点:徐水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大厅
报名人员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现在徐水区检察院原人民监督员岗位和临时工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表由报名点提供,现场填写;经审核同意报名后缴纳报名费100元。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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