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局系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所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于2011年4月,是对全市交通建设工程提供定额与造价管理及服务的专职机构。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招聘条件 |
昆明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局 | 专业技术 | 4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工程类专业 | 除具备工程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年龄40周岁以下; 2.具有概预算证书,并具有独立编制或审核工程预、结算10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40周岁以下。 |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1年8月4日至8月9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3、报名地点: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四号楼227室);
4、招聘所需提供的证件、材料: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
5、联系人:王红 联系电话:0871—4151438
(二)报名要求
1、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注: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须提供失业证或与机关、事业单位的解聘书,在企业就职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承诺书(承诺被我单位聘用后必须与现就职企业解除合同)。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昆明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准考证地点: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四号楼227室)
联系人:王 红 联系电话:0871-4151438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使用《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2011版,云南大学出版社),笔试范围为政治、时事(近一年来)、法律等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和招聘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
3、考试时间:2011年8月20日
4、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单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名额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考试方式、内容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以所招聘的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心理素质等方面为测试内容。面试的时间、地点及采取的方式另行通知。
3、考试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红 联系电话:0871-4151438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考试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原件;不得携带手机和其他影响考试的通信设备;必须遵守考场纪律。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简章由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0871-4141056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处:0871-4151438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3192326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