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往届毕业生2011年6月30日前在松桃登记入户”调整为“父母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松桃”(报名时持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将“在职人员不能报考”调整为“本县在职人员不能报考”。
三、将“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研究生在报考相关职位时,该职位仍有编制情况下免笔试、面试,经考核、体检合格后的“直接聘用”调整为“办理试用手续,县直事业单位(含蓼皋镇)试用期为一年,乡、镇事业单位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
四、将“在考核中发现已被其他单位正式录、聘用”调整为“在考核中发现已被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特此通知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