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临海市纪委决定面向全台州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编制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选调人员除具备《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的七项条件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中共党员,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有中文、文秘、法律、财会(审计)等相关专业、有中层任职经历和纪检工作经验者优先。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有2年以上单位中层任职经历的,可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5、进入公务员队伍满3年(其中在镇、街道工作的需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无其他不宜进入纪检监察机关的情形。
二、选调方式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及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入面试后需提供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经过资格审查、能力测试、考察后择优录用。
三、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1月13日至1月28日。
地 点:临海市纪委干部室(市府大楼四楼1425室,联系电话:85322375,邮箱地址:lhjwgbs@163.com)
所需材料:(1)《中共临海市纪委(监察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个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4)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供个人发表的文章、撰写的有关文字材料和相关证书等。
四、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务必真实有效,若发现报名信息虚假,则取消选调资格。
2、未尽事宜,以中共临海市纪委解释为准。
附:《临海市纪委(监察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表格可到临海廉政网http://www.lhjw.gov.cn/下载)
中共临海市纪委
临海市监察局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