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察时间:2008年10月7日至15日。请被考察对象于13日上午8:00时按时到鹤庆县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集中。
二、考察地点:县人民政府会议室,县人大会议室。
三、考察范围:经笔试合格列入考察的人员(共39人):
王毅 王莉 杜江梅 余翔 王灿娟 何锦芳 赵芬 赵国芬
杨丽 李淑萍 杨福珍 张诚江 王彭 周金荣 曲云霞
谢红梅 杨丽莉 唐燕秀 马煜 刘根荣 寸志娟 姜关树
黄吉洪 羊丽芬 冉洪 寸银桂 彭志强 刘晓华 董锦
杨丽梅 许文华 李锦训 徐江琴 李志坚 绞雄锋 付玉龙
杨桂凤 刘福顺 李芳
四、被考察者必须提供的材料: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学生档案,半寸标准照二张。
五、相关要求:对自愿放弃考察选聘的,要以书面形式向中共鹤庆县委组织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