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复审。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2.面试人数。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或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4.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计算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若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考试名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若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面试按成绩高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