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热爱农村教育事业,一经聘用至少在聘用单位工作3年;
(四)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关系在北京,不含户口及档案留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