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庆元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名额和范围
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面向全县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选调。
(二)公开选调基本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2月24日后出生);
3、性别要求:男性;
4、工作年限要求:机关公务员要求试用期满后(已办理转正定级),乡镇(街道)公务员需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周年方可报考;
5、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服务期等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6年2月24日;
二、公开选调的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调按照《庆元县机构编制与人事管理实施意见》(庆委办〔2012〕28号)的有关要求进行。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开选调充分考虑实际和在公务员队伍中选调的基本条件,报名1人以上即可开考。
3、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通过公开选调将素质好、熟悉专业、工作责任心强的优秀干部选拔到紧缺岗位上。
三、报名
报名时间定于2016年2月24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县府大院内)。报名人员须填写《2016年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乡镇机关公务员、县管副科及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子女的配偶参加选调还需经过县委组织部同意),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报名。
四、公开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二)考察
面试结束后,县人力社保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选调
考察后,经考察合格拟选调对象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报考人员在接到选调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五、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578—6122610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