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国家审计署报告显示,全国有3465个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高于100%,全国乡镇政府负偿还责任、担保责任或救助责任的债务分别达3070.12亿元、116.02亿元和461.15亿元。
据报道,湖南、湖北、广东等地的乡镇政府负债严重,不仅“老债空悬”矛盾日积月累,“融资平台下乡”催生的新增债务风险也日渐凸显。在一些情况严峻的乡镇,“打折收购”乡镇政府欠条成为一门“生意”,甚至欠条还能折价买东西,成了地方“流通货币”。乡镇债务问题引来广泛关注。
乡镇债台高筑,有现实原因,也有制度原因。现实中,很多债务是陈陈相因导致积重难返,而乡镇造血能力有限,一任一任领导或是击鼓传花,或是伸手要钱,中国足彩网的则是以债还债继续借债发展。而乡镇一级又往往缺乏严格的预算制度,乡镇投资经常是一把手说了算。于是,程序的正当熬不过资金饥渴的焦虑,发展的自觉拧不过填债冲动的“大腿”,借债成为一些地方“没有办法的办法”。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这一思路正是从城乡一体化着眼。实现城乡生产要素的双向流动,不仅能够吸引城市资本要素“上山下乡”,为乡镇产业注入新鲜血液,避免用土地换资金的“债务怪圈”继续存在,更能在乡镇一级引入市场竞争,倒逼乡镇政府建立起完善的预算管理体制。
一方面,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力度,增加地方政府财力,提高化解债务包袱的能力。同时,对乡镇政府形成的债务进行分类,根据情况实行中央、省、县三级化解方案。
另一方面,将乡镇投资项目和规划纳入政府预算总盘子,防止乡镇政府再盲目增加投资建设项目;杜绝一切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新产业项目上马;推行城镇化建设要因地制宜,一切从乡镇经济能力出发,不能提过高的城镇化建设要求和奋斗目标,防止新的债务膨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