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处,区机关各部门,区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拓宽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选拔视野和渠道,改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结构,市委组织部将于近期结合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面向全市选拔一批优秀事业编制干部、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担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选拔优秀事业编制干部、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担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的通知》(洪组通〔2016〕6号)有关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现将我区选拔“三类人员”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事业编制干部:原则上为我区镇(处)事业编制干部,鼓励区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副科级事业编制干部参与选拔。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和由大学生村官转为事业编制人员。
村(社区)干部:全区所辖村(社区)干部。
大学生村官:曾选聘到我市所辖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二、选拔数量
根据市组有关要求,原则上从我区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1名“三类人员”进蛟桥镇领导班子,不跨区选拔。由于我区只有一个乡镇,选拔职位无法全面覆盖“三类人员”范围,如“三类人员”符合条件人数有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实际情况,选拔工作将由市委组织部安排,与其他县区统筹进行“捆绑式”选拔。凡是纳入“捆绑式”选拔的报名人员,如经选拔后我区报考的人员最终成为任职人选,将安排进入管理处领导班子。
三、选拔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熟悉基层、身体健康。
(二)报名资格
1、事业编制干部: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个人或所负责部门、单位获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196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具备国家正式干部身份(或2003年之前经设区市以上人事部门备案同意的聘用干部),2006年1月之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必须是经组织人事部门公开考录(招聘)或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员;
(4)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满4年(2012年2月底之前),外县区调入或由专业技术岗位转为管理岗位的事业编制人员,须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2015年2月底之前任职);
(5)在中层(或比照)管理岗位以上工作满1年(2015年2月底之前任职);
(6)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2、村(社区)干部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个人或所在村(社区)获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的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196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3)在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连续任职满5年(2011年2月底之前任职);或任村(社区)主任和党组织书记累计满7年(2009年2月底之前任职),目前仍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或在现村(社区)主任岗位上连续任职满9年(2007年2月底之前任职)的。
3、大学生村官: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工作年限满4年(2012年2月前参加工作;任村官前可以认定的工作年限可合并计算);
(3)服务满一个任期以上且考核合格,含已转为我区事业编制或考录为我区公务员的大学生村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拔:
1、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本人曾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违规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
5、有其他影响使用的规定情形的。
四、选拔方法和程序
选拔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按照“一推两考一差额”的方式进行。“一推”,即基层党组织推荐;“两考”,即考试(笔试、面试)和实绩考察;“一差额”,即按“N+1”形式由区工委会差额票决。整个选拔工作在2016年3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具体选拔程序和步骤如下:
(一)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人员按照自愿、诚信的原则,携带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单位报名,不得跨县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3日。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填写《南昌市选拔“三类人员”担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五份,并提交5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
2、组织推荐。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填写组织推荐意见,统一汇总上报至区组织人社部。对同一单位符合报名人数较多的,单位党组织可择优推荐。对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主任期间所在村(社区)出现群体性事件并负有主要责任,或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所在村(社区)党组织被定为软弱涣散党组织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整改到位的,不予推荐。
3、资格复审。由区组织人社部负责并填写审核意见。复审后,将符合选拔资格条件人员的信息进行汇总,并填写《南昌市选拔“三类人员”担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2),连同《南昌市选拔“三类人员”担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于2016年2月5日之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选拔职位数量比例不足6:1时,由市委组织部将相关选拔职位的报名人员,纳入“捆绑式”选拔。
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的全过程。
(二)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由我区具体负责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加分项目,个人获得国家、省、市综合性表彰奖励的分别加10、6、3分,按最高级别表彰奖励加分,只记一次。笔试主要测试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由我区具体负责实施,根据笔试成绩(考试分数+表彰奖励加分)排名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据5:1面试比例确定选拔职位面试入闱人选(如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面试入闱人选确定后,即区纪检、计生、综治等部门意见,存在影响任职情形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下一位入闱人选征求意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创新应变能力、责任心和岗位匹配性等。
笔试、面试考试工作于2016年2月下旬——3月上旬进行。
(四)确定考察对象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试者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前3名列为考察对象。
“捆绑式”职位考察入闱人选的确定,则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选拔职位数量“N+1”的比例确定。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组织人社部负责组织实施(其中,“捆绑式”职位选拔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联合考察入闱人选所在县区组织部门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具体表现,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岗位匹配性。
考察过程中,须认真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对档案存在恶意涂改、造假等情形的,立即中止考察程序。
进入考察程序后,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任职情形经查核情况属实的,取消其考察资格,且不再递补。
(六)研究决定
经综合考试、实绩考察等情况分析研判,经区书记会、工委会研究后,提出2名差额票决人选(“捆绑式”选拔职位除外),提交区工委会票决,产生拟任人选,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捆绑式”选拔职位由考察组根据考察结果直接产生最终入闱人选,如入围的为我区人选,由区工委会研究任职。
(七)公示和任用
对确定的拟任人选在我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收到的信访反映,经查核属实的,取消任职资格,且不再递补。
对公示不影响任职的拟任人选,须按有关法律和章程规定参加乡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在乡镇换届选举中当选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在选举中落选的,回原单位工作。正式任职后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
“捆绑式”选拔职位产生的任职人选,原则上按照属地安排进入管理处领导班子。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选拔工作,把它作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区成立以区组织人社部部长为组长的工作机构,对这次选拔工作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有序进行。
(二)严肃纪律、加强监督。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按规定适时公开、公示选拔工作的有关情况,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对选拔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选拔工作公平公正。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鼓励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同时对不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人员,要做好政策解释说明工作,确保思想稳定、队伍稳定、工作稳定。对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研究,稳妥处理,确保选拔工作圆满完成。
中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16年2月3日
附件:
1、《南昌市选拔“三类人员”担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报名登记表》
2、《南昌市选拔“三类人员”担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报名情况汇总表》
3、《南昌市选拔“三类人员”担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任用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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