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市政府办公厅人员力量,优化干部结构,增强队伍活力,满足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办公厅党组会议研究并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文秘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是市政府办公厅科员岗位,共遴选6人。若考生现为副科级及以上职位的,录用后只保留工资及福利待遇,职务按科员执行。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1.报考对象:2012年10月30日前进入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队伍,且组织人事关系在我市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须是符合交流进公务员单位条件的已登记人员。
2.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求真务实,谦虚谨慎,吃苦耐劳,甘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品德好,为人公道正派,社会关系清楚。
(2)工作能力及表现:有较强的文字写作、政策研究、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工作现实表现良好,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 工龄、学历及年龄条件:2012年10月30日前参加工作,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出生年月以人事档案所载年龄为准)。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考选: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③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其他不适合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的;
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三、考选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录用。
1.个人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
2.资格审查。由市政府办公厅组织人员统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学历、年龄、身份、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规定的遴选资格条件。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并发给笔试准考证;审查不合格者通知其本人。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遴选、录用资格。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达不到5:1的,则相应调减遴选人数。
3.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实行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公文写作一门,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根据笔试成绩,按考选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4.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5.体检。对确定体检的考生,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组织到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体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职位,按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对象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体检对象)。
6.考察。按考选名额1:1的比例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并按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如递补对象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7.公示。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按考选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对象,在拟选调对象所在单位公示7天。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考选资格,取消其参加本单位的考选资格。该空缺职位,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8.调动。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选调的,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0日(星期四)—3月12日(星期六)(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章贡区长征大道市政中心1号楼1748房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党总支。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带齐以下证件、资料:(1)《赣州市政府办公厅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请登录赣州市人民政府网下载);(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6张。
五、联系方式
赣州市政府办公厅机关党总支办公电话:0797-8391323;详情请登录赣州市人民政府网。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