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拟在全市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中公开遴选一批综合素质好、有一定管理工作经验的人才充实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原则。
二、遴选职位及名额
管理岗科员6名。
三、报考范围
1、本市范围内县(市、区)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人员;
2、本市范围内县(市、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四、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2月29日);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新任职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5、与遴选职位存在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吉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5日—3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照常报名)。
2、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吉安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ian.gov.cn/)或《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jianhrss.gov.cn/)或《吉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网址http://www.jasgj.cn/)下载《吉安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填写一式一份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单位出具有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及年度考核等次的证明、单位加盖公章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到吉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地址:吉安市城南市行政中心西副楼三楼303室)报名。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集中资格审查时间为报名截止后至2016年3月10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如报考人数与遴选职位遴选名额之比不足5:1,则相应调减该职位遴选计划。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四)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合计总分200分。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并进行公示。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等情况出现面试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遴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遇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进行公示。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出现遴选职位空缺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并组织体检、考察。
(六)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转任手续。
联系人:王永亮 咨询电话:0796-8930056 15979651798
吉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