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北京市延庆区编办、区人力社保局批准,延庆区教委2016年拟为所属直属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50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由区人保局和区教委组织,被聘用人员由区教委根据需求分配到所属直属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园任教。
二、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三、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幼教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纪守法。
2.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3.2014年(含)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能按时毕业(或已毕业)、按时取得(或已取得)就业报到证(派遣证)。
在延庆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毕业时间放宽到2013年。
4.为师范教育类专业或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服从区教委分配,服务期不少于5年。
四、考核内容
由延庆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教委成立考核组进行考核,考核包括专业技能考核和答辩两项内容。
(一)专业技能考核
1.讲故事
面试前10分钟在备考室抽取儿童故事,面试时有语气、有表情地讲出故事内容,时间3分钟内。
2.边弹边唱
现场边弹钢琴边演唱一首歌曲,曲目自选,时间3分钟内。
3.舞蹈
现场表演一段舞蹈(伴奏音乐自备),时间3分钟内。
(二)答辩
依据《北京市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实施细则》,进行学前教育基本理论及案例分析等内容的答辩。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1日、12日(周五、六)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
延庆区教委人事科(高塔街51号3楼317室)。
3.报名所需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户口本、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北京市延庆区教委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表),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非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所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到证复印件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北京市延庆区教委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表),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4.咨询电话和联系人
69141355,崔老师。
(二)考核
1.考核时间
2016年3月21(周一)-3月23日(周三)。
2.考核地点
延庆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庆园街78号)。
3.考核程序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全部考生携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2016年3月21日上午7:30,到延庆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休息室抽取面试顺序及时间安排,8点开始进行面试。
(三)公布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名单
面试后一周内在延庆区教育委员会网站上公布考核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考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公布成绩同时通知体检具体安排。
(五)办理聘用手续
教委与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办理聘用手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北京市延庆区教育委员会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