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2014年8月,中纪委发文,要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至此,逢节相互送礼、违规发福利的现象有了极大改善。但与此同时,一些职工的节日福利也没了。据调查,超8成受访企业今年不发中秋福利。现代快报报道,超半数的员工无法接受单位不发月饼,“月饼不是在价值,而是在‘人情味’”。在中秋节当天,人民日报客户端发的一篇评论——《反腐不应该反职工福利》,传遍了网络和微信朋友圈。
【标准表述】
[现象分析]
反腐败,反的是三公消费;反的是个别官员的权钱色交易、任人唯亲、买官卖官、欺上瞒下;反的是个别垄断性企业存在的高收入、高消费、高福利的灰色腐败;反的是个别单位假借“职工福利”之名侵吞国家资产、串通起来寻租、分肥的腐败行为。
中央的八项规定,反的绝不是职工的正常福利。单位在节假日慰问基层员工,发一点福利,原本是体贴民心的好事,和滥发福利并不是一回事,不能一刀切地将其等同于腐败。
一些单位的领导把正当的职工福利全部取消。这样做,有如下几个原因:
一是把腐败与正当的职工福利画等号,这是认识误区,是落实反腐倡廉的“跑偏”。
二是以此向外界表明自身的清正廉洁,为政绩加分。
三是一些单位领导通过拿掉职工正常福利,宣泄“我贪不了你们也得不着”的阴暗心理,更有甚者想以此举诱发人们对反腐的不满情绪,进而迟滞中央反腐步履。
[如何看待职工福利问题]
公务员靠福利过日子,是薪资体系问题。
事实上,公务员档案工资或者制度工资的确不高,但“额外待遇”不少,因此具有特殊的吸引力。一些有职权的单位,办起数量不等的协会甚至经济实体。这些机构产生的收益不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还有的单位,职工生老病死、婚丧嫁娶有各种慰问或补贴机制。正是因为这种不健全的薪资体系,让公务人员一直依赖于福利过日子。
也正是如此,八项规定等禁令的实施,这些人群受到的影响最为强烈。而多数公务员只是普通的工薪阶层,并不是“当官的”。他们中的很多人也表示:“我们也不想要隐性收入,希望能正大光明地谈收入、谈加薪。”
[启示]
人们坚决支持中央反腐倡廉,但反对一些执行者借反腐之名拿掉职工应有福利的做法。反腐的最终目的之一,其实就是为了增进公众福利。服务于基层职工、低收入者的各种正常福利,在反腐过程中不仅不应缩减,发放的范围和数额还应根据实际情况有所扩大。应警惕“歪嘴和尚”运用“太极推手”卸力打力、“以其人之道反施他人之身”,进一步采取措施,纠偏稳正,确保反腐倡廉的大力实施和顺利进行。
[措施]
第一,规范职工薪资体系,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工资结构和正常增长机制。逐渐提高中低层职工的工资,保持职工正常福利的稳定,实现收入、福利的货币化、透明化和稳定化。职工的正常福利如果得以稳定、透明化,腐败官员反而更没有机会搭职工福利的便车,很难再利用职权给自己规定超标超高福利。
第二,明确腐败行为和正常福利两者的界限。为寻求中央高压反腐态势和职工对福利的合理诉求两者之间的平衡,需要进一步明确“腐败行为”和“正常福利”两者之间的界限,让各地清楚哪些属于单位应发放的职工福利,哪些属于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对于属于职工的福利,就该名正言顺地发放;对于属于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就坚决不越雷池一步。
第三,制定节假日职工福利费发放指导标准,设定浮动的上限和下限。对此,可借鉴公车改革的方案,由中央制定各个节假日职工福利费发放的指导标准,并设定浮动的上限和下限,各地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参照执行,把节假日慰问的方式和标准统一规定下来,公开透明地执行。同时,为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避免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可以允许单位负责人对工作业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员工额外进行奖励,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