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中共中央政治局日前审议通过了《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其中一大亮点,是对企业负责人的职务消费、职务待遇、业务消费进行了改革,把原来合理的、必要的履职保障和合理支出确定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此外,国企负责人再没有其他任何“职务消费”。
【标准表述】
[内涵]
职务消费,顾名思义就是国家公职人员履行公共职务而引起的各种公务消费开支的总称。主要表现在公务用车、接待、出差、会务、办公等费用支出。
[影响]
近些年来,由于少部分党政领导尤其是部分企业负责人以权谋私,个人消费也在职务消费里出账,职务消费成了铺张浪费,腐败的“后花园”,已经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意义]
旧有的“职务消费”类的隐性福利,实际是一种体制内的畸形存在。它一方面造成了公共财政的巨大浪费,另一方面也模糊了国企主管的身份认同。
而新出台的意见对形形色色的职务消费予以坚决规范,并设定政策红线和相应的专业控制标准,将有助于厘清职务与非职务、业务与非业务的边界,杜绝不合理的职务消费行为,营造一个公私有别、责任明晰的履职环境,从而使得国企不致于沦为个别负责人随意取用的口袋。
“职务消费”被称作“不落腰包的腐败”。“不落腰包的腐败”从性质上说比腐败更恶劣。取消“职务消费”,是社会公平和反腐倡廉的必然。
[措施]
第一,要具体界定国企负责人的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一方面,设定明确项目是一个办法,如此溢出这些项目的消费,将会无所遁形,不能再含含糊糊报销了事;另一方面,确定标准额度。比如,根据级别与业务量,划定相应的额度,不得随意逾越。而较之项目,标准额度可能更具有刚性意义,也便于操作执行。
第二,明确监督程序与监督主体。为确保取消职务消费落到实处,避免出现“换汤不换药”的情形,还应该明确监督程序与监督主体。以往的依靠内部审核、监督的做法,可以继续使用。但与此同时,要强化外部监督,而外部监督的关键则在于公开信息,企业负责人的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并不涉及个人隐私,完全可以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要细化监督程序,要做到严格事前审核、过程审核、结果审核;此外要接受外部第三方机构的严格审计。国企负责人离任时,还要搞离任审核。可以说细化监督程序是保障国有财产、公共利益不被随意侵害的必由之路。
第四,取消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关键就要抓好落实。一是抓好《意见》的宣传教育,让国企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意见》的精神实质,积极主动参与到落实《意见》的行动中,做执行《意见》的主人 ;二是要加强对企业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费用的检查和审计,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和违规报账之人,涉嫌违法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要严格执行企业法人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和责任倒查制,做到“有权就有责,权责相统一”,对取消“职务消费”不力和设置障碍者,对违规违纪者,除要严肃查处当事人以外,还要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惟如此,取消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才能见实效,也才能有效遏制职务消费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