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充实我市公安和市场监管工作队伍力量,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公务员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名额
东阳市公安局人民警察10名;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基层站所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5名。
二、选调条件
(一)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岗位:
1、具有东阳籍贯(或配偶具有东阳籍户口3年以上)且在东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外任职的人民警察;
2、担任人民警察3年以上;
3、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4、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基层站所岗位:
1、具有东阳籍贯(或配偶具有东阳籍户口3年以上)且在东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外任职的公务员;
2、从事市场监管(工商局、质监局或药监局)工作2年以上;
3、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4、年龄在40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4日-3月31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者可根据报考的岗位直接到东阳市公安局政治处(联系电话:0579-86096024)或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79-86924226)报名。邮寄报名者可到东阳人才网(网址:www.dyrc.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和自荐材料;(2)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明、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民警察岗位的还需提供警官证);(3)年度考核等次证明;(4)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5)近期免冠照片3张。邮寄报名者可先提供复印件,分别邮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至目标岗位单位的政治处或人事科。
四、选调程序
采取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确定选调对象,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岗位选调名额的比例应不低于1.2:1,如有岗位未达到选调比例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五、其他事项
选调到东阳市公安局、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他未尽事宜由东阳市委组织部、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东阳市委组织部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