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面试人员的确定
丽江市2008年招考普通公务员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50分;人民警察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80分。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分数相同者,名次并列,该并列名次的下一个名次空出。
二、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报考市商务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药监局等6家单位的考生,请于2008年10月30日9:00—11:30到丽江市人才服务中心(香格里拉大道南段地税宾馆对面大港酒店旁)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已毕业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人员需持未就业证明)原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不按上述规定到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各区县资格复审时间以各区县通知为准。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市直、各区县公务员面试工作在2008年11月20日前完成,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合格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进入体检考核。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或进入面试人员临时缺考导致)不足2:1比例的岗位,经批准,可进行等额面试。
五、其他问题
报考市直岗位的人员,如果通讯方式变动的,可以向丽江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提交修改信息(考生修改信息时必须提供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及本人的电子照片)。报考各区县的考生联系方式变动的,请尽快与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更改。联系方式变动但未报信息修改的考生,因无法联系致使错过资格复审或面试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格。
进入面试的人员若因自行放弃面试或由于资格复审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的,则从最低控制线以上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面试,并公示递补名单。
七、考核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据招考计划数进行等额考核,遇有不符考核规定的,依次从面试合格以上的人员中递补。
八、体检
按有关体检规定进行体检。
九、录用
录用工作于2008年12月底前结束。
注:丽江市各区县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请向各区县人事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