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等相关精神和要求,朱恒崇同志经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现予27以告示。
告示期为七个工作日,2011年10月19日至2011年10月27日,告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
昆明市总工会机关党委:0871---3187925
昆明市总工会纪检督办:0871---3961329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3192326
昆明市总工会职工学校
201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