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学考试(简称中职升学)报名工作将于4月12日开始,现将我市报名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考2016年辽宁省中职升学的考生实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和志愿的时间为2016年4月12日至17日,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网上缴费的时间为2016年4月17日至20日12:00。
报名网址为:http://gkbm.lnzsks.com。具体报名流程附后。
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网上缴费均视为放弃中职升学报名。
二、报名条件
我省2016年中职升学招生本科专业只招收中职应届毕业生,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招收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1.考生参加辽宁省中职升学招生报名的基本资格(以下简称基本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成人中专)毕业生。
(3)身体健康。
2.具备基本报名资格,在辽宁省出生(即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21’)且具有辽宁省户籍的考生,可参加我省中职升学招生报名
3.从外省迁入辽宁省的考生在我省参加中职升学报名,在符合基本报名条件同时,还须符合以下相应要求:
(1)单人户口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在辽宁省的户籍满三年、中职学籍为三年(一年学制的中职生入学前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的完整学籍)。
(2)全家户口考生(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户籍迁入时间须在辽宁省中职升学报名工作开始前。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辽宁省参加中职升学考试报名,在符合基本报名条件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相应条件:
(1)在我省中职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须具有我省中职阶段学校初始注册学籍。一年制中职生入学前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的完整学籍)。
(2)父母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
5.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中等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上一年度中职升学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中职升学(普通高考)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办法
(一)考生报名基本流程
考生报名基本流程为: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包括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网址为:http://gkbm.lnzsks.com)→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网上缴费→各地招考办对考生报名进行最终审核确认(编排考生号)。
应届中职毕业生在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后,凭户籍、二代身份证由所在中等职业学校负责组织经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学籍审核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到所在市招考办指定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往届中职毕业生凭户籍、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到中山区招生办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然后进行网上缴费,最后招生办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最终审核确认,使用网上报名系统管理端下载打印《2016年辽宁省中职升学考生报名登记表》交由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
(二)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地点
1. 应届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
2. 其他考生一律由中山区招生办组织。具体时间请考生提前同中山区招生办联系(82635860-1)。
(三)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时必须交验的证明材料
1.学历证件:应届毕业生持中职学校学籍证明(须注明考生学籍注册时间),往届毕业生持中职学校毕业证书。
2.户籍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3.随迁子女考生报名须提供:本人填写经有关学校、学校上级学籍主管部门确认的《2 016年辽宁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职升学报名申请表》;由组织报名学校统一提供的考生中职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复印件;往届生持中职学校毕业证书回原毕业学校领取表格,办理手续。
(四)考生报名时须签写《2016年辽宁省中职升学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承诺本人符合中职升学报名条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报名结束后本人任何信息不再改动、自觉遵守中职升学考试各项规定等。
四、填报志愿要求
志愿设置:本科设2个有序志愿和服从志愿;专科设2个有序志愿,三个参考志愿。考生所填报志愿须经本人签字确认。
考生要本着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填报志愿,考生填报的对口高职专业(包括本科专业)须与中职相关专业的专业综合课及其技能考核要点在同一栏目内,不许跨栏目交叉选择填报。招生专业与考试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有着严格的对应关系要求,考生填报志愿须严格遵循这种对应关系(见报名文件、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未按规定要求填报的志愿为无效志愿。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报名资格审查办法
1.资格审查实行考生户籍、学籍双认定的办法。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必须审查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籍证明等资料。其他考生资格审查必须审查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等资料。
2.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若发现报名有弄虚作假等现象,请拨打举报电话:84613729。
七、咨询电话
中山区招生办:82635860 - 1
大连市招生办:84613729
大连市招生办公室
2016年月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