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我省2016年中职升学招生本科专业只招收中职应届毕业生,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招收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1.考生参加辽宁省中职升学招生报名的基本资格(以下简称基本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成人中专)毕业生。
(3)身体健康。
2、具备基本报名资格,在辽宁省出生(即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21’)且具有辽宁省户籍的考生,可参加我省中职升学招生报名
3.从外省迁入辽宁省的考生在我省参加中职升学报名,在符合基本报名条件同时,还须符合以下相应要求:
(1)单人户口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在辽宁省的户籍满三年、中职学籍为三年(一年学制的中职生入学前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的完整学籍)。
(2)全家户口考生(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户籍迁入时间须在辽宁省中职升学报名工作开始前。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辽宁省参加中职升学考试报名,在符合基本报名条件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相应条件:
(1)在我省中职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须具有我省中职阶段学校初始注册学籍。一年制中职生入学前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的完整学籍)。
(2)父母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
5.现役军人子女以及特殊情况的考生在我省参加中职升学报名(户籍、学籍未达到规定时限要求的),须经市招考办审核,市招考委主要领导审定,报省招考办备案。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中等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上一年度中职升学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中职升学(普通高考)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报考2016年辽宁省中职升学的考生实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和志愿的时间为2016年4月12日至17日,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网上缴费的时间为2016年4月17日至20日12:00。各市须于2016年4月20日17:00前完成考生的报名和填报志愿的最终确认工作。
2.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基本流程为: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包括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网址为:http://gkbm.lnzsks.com)→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网上缴费→各地招考办对考生报名进行最终审核确认(编排考生号)。
应届中职毕业生在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后,凭户籍、二代身份证由所在中等职业学校负责组织经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学籍审核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到所在市招考办指定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往届中职毕业生凭户籍、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到户籍所在的市、县(市、区)招考办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然后进行网上缴费,最后各地招考办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最终审核确认,使用网上报名系统管理端下载打印《2016年辽宁省中职升学考生报名登记表》交由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
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网上缴费均视为放弃中职升学报名。
3.考生报名须交报名考试费120元。
4.考生报名时须签写《2016年辽宁省中职升学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各地按需自制),承诺本人符合中职升学报名条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报名结束后本人任何信息不再改动、自觉遵守中职升学考试各项规定等。
二、填报志愿
志愿设置:本科设2个有序志愿和服从志愿;专科设2个有序志愿,三个参考志愿。考生所填报志愿须经本人签字确认。
考生要本着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填报志愿,考生填报的对口高职专业(包括本科专业)须与中职相关专业的专业综合课及其技能考核要点在同一栏目内,不许跨栏目交叉选择填报。招生专业与考试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有着严格的对应关系要求,考生填报志愿须严格遵循这种对应关系(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版整理)。未按规定要求填报的志愿为无效志愿。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市招考办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工作于4月30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市安排。
四、考试
1.考试科目
文化基础课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0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满分60分。专业课考试包括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其中专业综合课满分为300分,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总分满分为760分。
文化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课由省招考办负责组织命题、制卷、评卷和登分工作。技能考核由省教育厅指定的职业技能考核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报考《指导性专业目录》代码为6704、670114K的体育类专业、代码为6502、670112k(见附件1)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只参加省统一组织的文化基础课考试。其专业综合课考试、技能考核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成绩报省招考办备案。
2.考试时间
文化基础课、专业综合课考试时间:
时间 | 科目 | |
6月7日 | 上午9:00—11:00 | 语文 |
下午15:00—17:00 | 数学 | |
6月8日 | 上午9:00—11:30 | 专业综合课 |
下午15:00—16:30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
6月9日 | 上午9:00—11:00 | 外语 |
文化基础课、专业综合课考试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考生单独编排考场,考点由市招考办安排。
五、评卷
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的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
六、技能考核工作
技能考核事项时间。技能考核时间为6月10日—15日。考生持身份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依据技能考核工作安排(附件3、附件4)参加技能考核。具体时间咨询主考学校。
七、录取
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本、专科录取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成绩(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成绩相加)控制分数线,在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供档案。(天津大学录取按文化基础课加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供档案)
录取新生名单由省招考委审批,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负责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