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永州市委组织部关于〈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择优选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实施方案〉》(永组通〔2016〕5号)要求,蓝山县“三类人员”公开选拔工作已通过宣传发动、组织报名、乡镇推荐、组织笔试、初步资格审查、结构化面试、个人基本素质和能力量化评价等程序,并按照笔试占40%、个人基本素质和能力量化评分占20%,结构化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了选拔对象比选总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1:2的差额比例分类确定考察人选。
现将考察人选名单公示如下:
http://www.lanshan.gov.cn/article-14-33747.aspx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入围考察对象是否有不得列为选拔的“十种情形”(见附件),以及考察对象在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举报、电话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凡来信或来电举报者,必须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对匿名信,公示期间一般不予受理;凡来访者要说明真实身份和单位,反映情况要在来访情况登记表上签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受理举报的时间: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4月17日
受理举报单位:中共蓝山县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监督室、基层办
办公地点:蓝山县档案局四楼
举报电话:12380(9),0746-2223813、2221199
电子邮箱:lszzbbjs@163.com
邮政编码:425800
附件:
一、“三类人员”选拔资格条件
二、“三类人员”不得列为选拔对象的“十种情形”
中共蓝山县委组织部
2016年4月12日
“三类人员”选拔资格条件
1、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人选基本资格。在乡镇工作5年以上,现任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3年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2、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人选基本资格。任现职满3年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常年扎根村里履职尽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或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3年以上,已考录为乡镇公务员或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大学生村官人选基本资格。全省统一招录的大学生村官;任满1个聘期、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或具有3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经历,且在大学生村官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现已考录为乡镇公务员或乡镇事业编制人员。
“三类人员”不得列为选拔对象的“十种情形”
1、近五年所负责工作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所负责工作近三年都排在全县后三分之一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大学生村官所在村近三年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都排在本乡镇后三分之一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民主测评优秀率低于70%,且优秀和称职率合计低于90%的。
5、带班能力不强,本单位或本村事务管理混乱的。
6、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或跑官要官的。
7、存在侵占集体财产、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8、工作作风不实,在位不在岗,履行职责不到位的。
9、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处理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