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中国戏曲学院附中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应聘者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属2016年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就业派遣资格,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其中,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限北京地区高校,且符合北京市规定的进京条件。非应届毕业生其人事档案关系符合招聘要求;
(五)符合以下情况可作为优先推荐的条件之一:有与应聘岗位相同或相近的工作经历;有高一级学历、学位或职务;具有海外留学背景;
(六)对受到过治安拘留以上处罚、参加过非法组织或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一律不予招聘。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与学院处级及以上干部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二、招聘具体岗位、职数及要求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受理应聘人员申请时间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受理应聘人员申请,受理应聘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下午17:00。
(二)资格审核与考核要求
1、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参加学校组织的招聘考核。考核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2、学校按照不同岗位类别的特点和要求组织不同形式的初试。其中,应聘教师岗的须参加试讲;应聘非教师岗的须参加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笔试。
笔试、试讲等考核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教师岗位依据试讲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非教师岗位按照笔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符合复试条件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员进行复试。
4、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确定的各岗位复试人选进行面试。
面试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应聘考核总成绩由初试、复试合计构成。
(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1、根据考核成绩及上级下达的指标限额,按照统筹择优录取的原则,由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告栏上公示。
2、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进程将在我校网站“校园新闻-活动公告” 栏上公布,网址:http://www.gxfz.org/请应聘者及时关注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1、应聘人员请自行下载《中国戏曲学院附中2016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本公告附件),填写完毕后,将文件另存为“岗位编号+应聘人员姓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gxfzgkzp@126.com。发送邮件的主题须注明申报岗位编号和应聘人员姓名。此报名登记表信息为资格审查的重要筛选依据,请属实认真填写。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务必在截止时间之前投发邮件,应聘报名时间以邮件收到的时间为准,报名截止时间之后的邮件一律不予受理。
2、接到参加复审面试通知后,要求提供以下材料,不按时提交材料者,取消应聘资格。
具体要求: A.本人常住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集体户口需提交本人页原件、复印件); B.已取得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C.人事档案存档证明。D.个人简历。原件人事处审核后退回,其他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3、应聘者须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材料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资格。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陶然亭路39号,中国戏曲学院附中人事科
邮编:100052 邮箱:gxfzgkzp@126.com
联系人:程老师联系电话:010-63554259
附件:
中国戏曲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