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我校适龄男性学生兵役登记及应征报名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对象范围。参加应征报名的对象范围包括:凡具有我校学籍,年满18至22岁(1994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男性本科在校生,以及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 身体条件。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以上。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也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三、 政治要求。征集的青年应当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主要了解应征青年本人的现实表现、个人基本情况、主要经历、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有关情况等。
四、 程序方法。一是参加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从即日起开始,我校所有适龄男性大学生,均须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信息(包括个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根据网上提示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以下简称《登记/报名表》),并自行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的还须《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二是参加初检初审。根据学校后续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高校在校学生持学生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三是参加预征体检和政治考核。经初检初审合格、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适龄大学生按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高校在校学生持学生证)以及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