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征兵工作规定》,现将鹤山市2016年度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从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二、登记对象
凡常住户籍在本市内,以及在本市各级各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就读,或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务工,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均应参加登记。往年已登记的男性公民为核对验证对象。
三、登记方法
适龄青年应当在6月30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注册后进行兵役登记。登记时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简称登记表),持此表到户口所在地镇(街)武装部登记站现场确认,同时提交登记表。兵役登记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兵役登记手续。本人难以参加实地登记的,可以委托亲属前往提交登记表。
四、注意事项
往年漏登的须进行补登。已参加过兵役登记,但常住户籍所在地变迁的,须持《兵役证》办理变更手续。
五、法律责任
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鹤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征兵工作规定》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电话
鹤山市征兵办:8883291
沙坪街道征兵办:8930810
雅瑶镇征兵办:8288351
古劳镇征兵办:8766530
龙口镇征兵办:8733571
桃源镇征兵办:8211330
共和镇征兵办:8307136
鹤城镇征兵办:8385141
址山镇征兵办:8315270
宅梧镇征兵办:8633538
双合镇征兵办:8636563
特此通告。
鹤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四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