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海珠区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公平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我街决定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中共正式党员,2年以上党龄,党性强、作风正,无违法、违纪记录,熟悉党务知识,有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良好文字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三)广州市常住居民户口,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3日后出生),具有加班和上夜班条件;
(四)2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中共党史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3日至5月13日(上班时间内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海珠区江海街道党政办(海珠区石榴岗路470号315室,电话:84172521,联系人:郭先生、周小姐)。
3、报名材料:《江海街道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提供党员证明(党费证)、户口本、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毕业证(以上证件需原件及复印件)和小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照2张。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用人单位将按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组织考察
按招聘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者,空余名额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经过组织考察合格者,办理入职手续。
四、工作待遇
相关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2014年《海珠区党建工作指导员薪酬待遇调整方案》执行(税前约5000元/月,含法定福利和法定保险)。
五、注意事项
1、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2、由于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江海街道办事处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