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普通高中录取加分政策的意见》(成教发[2015]8号)和《关于成都市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加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成招考委[2016]7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做好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子女中考加分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6〕69号)文件的规定,经个人申报,区(市)县人社局初审,市人社局审定,现按规定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1.公示时间:2016年4月27日-5月3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人员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3. 受理单位: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
联系电话:61888272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7日
附件: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申请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加分身份认定汇总公示表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cdhrss.gov.cn/detail.jsp?id=668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