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批准,河北省气象局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根据人社部、中国气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气象局成立于1954年12月,是厅(局)级事业单位,在中国气象局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领导下工作,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承担全省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省气象工作的组织管理。河北省气象局下设10个内设机构,13个直属事业单位。全省气象部门设11个市气象局, 147个县(市)气象局(站)。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6年河北省气象局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6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或河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www.hebqx.com)。
三、报名和笔试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请查阅《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河北省气象局组织实施。依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资格审查等将在河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www.hebqx.com)及时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2×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与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省气象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气象局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河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www.hebqx.com)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www.hebqx.com)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面试、体检等有关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311-85218838 (河北省气象局人事处)
河北省气象局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