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云南红河供电局2025年项目制用工招聘公告
南方电网云南红河供电局成立于1958年,是全省供电面积第二大局,是“国家门户、滇南中心”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源,是公司对越送电的重要主通道。根据业务需要,依托2025年红河供电局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项目制用工50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标任务,用工期限预计为2个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招录人员。
二、招聘计划及主要工作内容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素质及能力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团结合作,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事业心强,忠诚能干,爱岗敬业,实绩突出,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3.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有一定沟通协调能力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通用资格要求
1.应聘人员应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
2.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应聘人员不得形成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情形。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下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的亲属,以及其他因工作关系原因须回避的,不得同时在红河供电局的本部(包括领导班子,总师、副总师,党委巡察组,职能部门,挂靠机构等)工作,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工作,不得在不相容岗位上工作。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5.身体健康,无妨碍正常工作的疾病。入职体检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三)其他要求
1.有以下情形者,不能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4)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协议尚未解除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者的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其他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
(2)通过不正当途径、不公平手段、作弊等方式参与招聘的。
(3)虚报、瞒报需要回避情形的。
(4)其他应不适宜参加招聘的情形。
四、用工期限
本次公开招聘为项目制用工,用工期限预计2个月(最终以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结束为准),于2025年内结束。
五、招聘流程
按照“发布公告→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核测评→人选确定→审批录用→人员公示→聘用上岗”的程序进行。笔试、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资格审查不合格及未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六、招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到2025年9月2日(星期二)18:00截止,以发送到报名邮箱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按照应聘人员报名材料清单及有关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将《项目制用工应聘报名表》(附件1)、《项目制用工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2)、《项目制用工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3)及相关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邮件主题、压缩包均统一命名为“应聘工作地点-姓名,例如:红河州个旧市-XXX”)发送至电子邮箱:942763011@qq.com。本次招聘仅接受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材料一经提交,不能修改,请务必慎重填报。
七、注意事项
(一)每人限报1个岗位,红河供电局承诺对应聘者资料给予严格保密,仅用于本次招聘工作。应聘者应对个人填报的应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于存在虚假、伪造等不实信息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为保证及时收到笔试、面试、签约等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
(三)红河供电局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培训班,不提供任何教材。任何针对红河供电局招聘的辅导班、复习资料等,均与红河供电局无关。
(四)薪酬待遇:项目制用工人员薪酬待遇6500元/月左右(包含五险一金),薪酬待遇与工作绩效挂钩。
(五)招聘咨询电话:0873-3667037。(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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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2917nUHIZZavt5UFuh1K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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