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师资格条例规定,体检合格是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必备条件之一。现就我县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做如下通知安排。
一、对象:已在县政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员。
二、时间: 2016年5月7日(星期六)早上7:00。
三、地点: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新址)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南环路与海河路交叉口(花台小区对面)
四、要求:
1、必须按照安排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指定以外的医院体检无效,严禁他人替检。
2、按时到达。体检时,持县教育局验印体检表(照片加盖钢印)前往,不要饮食(保持空腹)。
3、缴纳相应体检费用。体检属有偿服务,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精神,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指定检查项目(见体检表),费用另加。
4、服从安排。体检要按照医院规定和要求有序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认定资格。
就读霍邱师范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由学校具体安排通知。
特此通知。
霍邱县人民政府教育局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