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民族歌舞团引进文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的补充通知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民族歌舞团引进文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在镇沅信息网发布后,截止2011年11月23日,引进人才报名人员中均无《公告》中所要求的舞蹈学和音乐学门类下的舞蹈编导及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只有上述两个门类下的其它专业,为确保我县民族歌舞团能按计划引进人才,切实提高民族歌舞团的创作能力,经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民族歌舞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原《公告》中引进人才专业要求等事项作相应调整,现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引进人才人数和范围
引进文艺专业技术人才3名,男女不限,面向全国公开引进。
二、引进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1993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7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专业要求:1.学科:艺术学;2.门类:舞蹈学或音乐学;3.专业:(1)舞蹈学门类下的青少儿舞蹈教育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教育、舞蹈史与舞蹈理论、舞蹈学、音乐舞蹈教育、音乐与舞蹈;(2)音乐学门类下的管弦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演唱、音乐、音乐表演、音乐工程、音乐教育、音乐剧、音乐舞蹈教育、音乐学、音乐与舞蹈、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与报名
1.2011年11月30日以前人社部门批准录用、聘用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
2011年12月2日至2011年12月9日。
四、其它相关事项不变。
五、本《公告》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民族歌舞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民族歌舞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