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为加强招聘工作监督的通知》(保人社联〔2014〕14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2016年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6年保山市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人员462人。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6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附件1)。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经批准招聘的全市各级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
1.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2.保山市户口或生源;
3.硕士、博士研究生和特殊紧缺岗位放宽到市外生源。
定向招聘“四个项目”人员对象:
1.大学生村官:2014年以前(含2014年)省级统一选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截至2016年5月1日在职在岗的大学生村官;2008年、2009年省级统一选聘、聘用期满6年离岗和2011年、2012年省级统一选聘、聘用期满3年后离岗,聘期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大学生村官。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2013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2011年、2012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特岗教师”。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2014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2012年、2013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4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1年(限服务期为三年的)、2012年、2013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6.报考人员的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1998年5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招聘非在职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的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7.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2011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
3.参加2016年保山市事业单位直接到普通高等院校招聘并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5.2016年5月20日(含20日)以后办理辞职手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统一采用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点。
网络报名时间:2016年5月20日至5月24日
网络交费时间:2016年5月20日至5月26日
报名网站:云南人事考试网
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
报名岗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程序:登陆报名网站→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书→注册→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
资格审核:网络报名资格审核为在线人工审核。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避免造成延误审核,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考生自行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通过资格审核后将不再进行信息修改。如考生填报信息与本人所持证件信息不相符,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如报考人员发现自己的信息被他人盗用进行恶意报名,可在报名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工作科提交书面申请,其申请被批准后,请考生重新报名。
岗位调剂: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1:3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经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岗位调剂情况于
6月3日前在保山市人社局(www.rsj.baoshan.gov.cn)网站公布。因取消招聘计划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退还报名费。因考生原因届时不参加笔试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报考费用:
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每科收取笔试费用50元,两科共计收取笔试费用100元,按网络程序进行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不参加考试。
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请考生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6月28日至7月2日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总计300分。
笔试时间:7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笔试范围:详见2015年人社部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附件3)。
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由云南省人社厅考试中心向考生公布个人成绩。
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公布后,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根据考试成绩统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
保山市委组织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专业教材,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笔试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总分加5分。报名人员的加分信息在资格复审时予以确认。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考生个人信息复审时间为面试前1至2周,分别由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复审表》(于保山市人社局网下载)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要求本人必须到场并提供原件,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若所提供资料不符,则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高分依次递补一次。
“四个项目”人员的考生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服务单位、服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以下材料: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大学生村官参加定向招聘推荐表》(附件4)、《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附件5)。
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云南省招募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人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在云南省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除服务证或聘用证外,聘用主管单位开具的包含服务期及考核结果的说明,也可视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烈士子女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报考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人员免考笔试,并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以及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由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按1:1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该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2的,则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一次(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需提前向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2.面试方式:面试的方式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或讲课、实作等方式进行。
3.面试实施:面试分别由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考生必须出具身份证原件接受证件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四)公布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3×50%+面试成绩×50%。
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分别由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向社会公布。
六、考核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人数与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胜出;若综合成绩相同且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胜出。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核对象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同时要对考生的身份信息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七、体检
体检由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分别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签有协议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拟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八、公示
招聘结果分别在市、县(市、区)人社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考核、体检结果。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分别经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和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核准。核准后,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纪律要求
(一)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条件、诚信承诺书和相关政策,按要求如实提供个人相关信息。在组织人社部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通知时,如与考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招聘工作成立由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及相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招聘工作,同时成立招聘工作监督组,负责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招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处以五年的禁考惩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联系。招聘公告及5个附件可在保山先锋网(http://zswldj.yn.gov.cn/html/bs/index.html)、保山市人社局网站(www.rsj.baoshan.gov.cn)上查询。
联系电话:
保山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75-2162447
保山市人社局考试工作科0875-2130833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0875-2122559
监督电话:
保山市第三纪工委0875-2208187
招聘部门咨询电话:
隆阳区委组织部0875-2131736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2207950
施甸县委组织部0875-8127384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3030068
腾冲市委组织部0875-5152861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5134474
龙陵县委组织部0875-6128781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6128501
昌宁县委组织部0875-7130361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7131399
保山市教育局0875-2122926
保山市卫计委0875-2220960
保山市农业局0875-2122016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0875-2194506
附:
1、《2016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2016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
3、2015年人社部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
4、《大学生村官参加定向招聘推荐表》
5、《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3日
1、《2016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5月16日已更新,请重新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