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决定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将选调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单位、岗位及人数
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选调人员15名,分别为:
(一)药品检验岗位9名(其中化学药3名、中药3名、抗生素及微生物3名);
(二)食品检验岗位3名;
(三)业务管理岗位2名;
(四)文秘岗位1名。
二、公开选调范围、对象及条件
面向全省选调具备岗位任职条件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拟选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计划》);
(二)身体健康;
(三)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或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与刑事、纪律有关审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公开选调的程序
(一)发布公告
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将在昆明信息港、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云南日报上发布。
(二)公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5日至2011年12月21日
上午 9:0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570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3.报名时需出具的相关材料:《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诚信承诺书一份;单位证明表一份;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照片背面须写上姓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本人干部身份的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由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公布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经预审获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凭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料恕不退还。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削减选调岗位数或取消相应岗位的选调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经审查报名资格合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内容围绕本学科专业特点命题,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选调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进入面试人选自愿放弃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分数相等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体检
按照选调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由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符合调动条件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选调纪律
公开选调工作由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市纪检部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对违反选调纪律、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0871-3963318 易老师
监督电话: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3177252
昆明市纪委第十二纪工委 0871-316227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计划
2.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3.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单位证明表
附件1:
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计划
序号 | 岗位 | 选调 人数 | 年龄要求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选调 范围 | 其他选调条件 |
1 | 药品检验(化学药) | 3 | 35周岁以下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 药学、中药学、化学、医学等相关专业 | 全省 | 从事药品检验工作三年以上,连续两年年度履职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
2 | 药品检验(中药) | 3 | 35周岁以下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 药学、中药学、化学、医学等相关专业 | 全省 | 从事药品检验工作三年以上,连续两年年度履职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
3 | 药学检验(抗生素及微生物) | 3 | 35周岁以下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 药学、中药学、化学、医学等相关专业 | 全省 | 从事药品检验工作三年以上,连续两年年度履职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
4 | 食品检验 | 3 | 35周岁以下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 食品、公卫、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 | 全省 | 从事食品检验工作三年以上,连续两年年度履职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
5 | 业务管理 | 2 | 35周岁以下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 药学、中药学、化学、医学等相关专业 | 全省 | 从事食品药品业务技术管理工作三年以上,连续两年年度履职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
6 | 文秘 | 1 | 35周岁以下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中文、文秘等相关专业 | 全省 | 参加工作满三年以上,连续二两年年度履职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
注:
①35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②参加工作时间满三年以上指2008年10月1日以前一直工作至今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