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2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的公告》精神,现将2012年自贡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报考司法警察职位考试的考生体能测评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2011年 12月19日上午8:00—8:30分在自贡中级人民法院(自贡市汇东新区汇兴路207号)大门口报到,集中前往测评场地。
二、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参加四川省法院系统2012年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报考司法警察职位考试的考生,依所报考职位和笔试成绩,按1:6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自贡市法院系统进入体能测评的考生名单如下:
司法警察(男): 徐智、谢天福、张朝阳、黎恒、钟凯、但晓翼、张旭、潘浩、兰忠贵、何洪安、邓楷越、徐芝。
司法警察(女):王韵、陈丹霞、刘洋、曾浸、孙茂、宋静瑶。
三、领取《体能测评通知》
考生于2011年 12月17日—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或体能测评报到时)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到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人事处(309办公室)领取《体能测评通知》。
联系电话:0813-4706110
四、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2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考试录(聘)用公务员的公告》要求,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五、体能测评人员须知
(一)体能测评者按照体测通知要求,携带《体能测评通知》、有效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
(二)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缺考。
(三)体能测评期间进行封闭管理,体能测评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四)体能测评期间,不得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已带的按工作人员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的位置。
(五)体能测评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场接受体能测评。
(六)体能测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体能测评考官的指令进行。
(七)体能测评结束后,体能测评者应立即离开体能测评地点,在指定地点听候通知。
(八)因故不能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坚持体能测评的,视同自愿放弃体能测评。
特别提示: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缺考,不再进行补测。
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