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成都市教育局有关规定,经考生本人申请,考生所在学校及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审核通过,今年我市拟享受普通高中录取加分考生名单除军人子女外已基本确定现予以公示,军人子女优待名单按优待办法审定后另行公示。根据规定,当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除少数民族、烈士子女考生可以累加一项最高额加分外,其他考生只享受一项最高额加分。
本名单,公示期从2016年5月30日至6月3日,请考生和家长核实,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联系:市教育局61881688,市招考办86691516。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cdzk.org/cont/52/2016/5/30/1298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