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硕士研究生新生:
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于6月6日起开始发放,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信封内装:录取通知书、人事调档函、新生入学须知、银行卡(部分考生银行卡未办理成功,考生需入校后再进行办理)。
二、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可登录录取管理系统查询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
1.自行领取。通讯地址为聊城八县市的考生(或申请自行领取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与录取通知书编号(登录录取管理系统查询)到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东校区办公楼B610室)自行领取录取通知书,由他人代领通知书,需持代领人身份证。
自行领取时间:2016年6月6日上午9时-年6月10日下午5时。
2.EMS邮寄。通讯地址为聊城八县市以外的考生录取通知书6月6日上午10时以EMS寄出,考生可以登录录取管理系统查询录取通知书发放地址与EMS编号(可以登录EMS网站http://www.ems.com.cn/对信件跟踪查询)。
三、请应届生(含成人应届、未获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考生)登录录取管理系统按规定时间填写提交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编号。
四、考生本人在调档函上填写自己的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将调档函交到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并告知单位在档案信封正面明显位置注明档案转移编号(即录取通知书编号)。
档案转移截止日期:2016年7月30日。
五、定向培养研究生请下载聊城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打印一式三份,填写定向单位名称(甲方)、本人姓名(丙方)、录取专业等信息(定向单位名称、录取专业要填写准确,编号不要填写),并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工作单位领导签字,本人签字盖章(或手印),然后将协议书一式三份通过特快专递或由本人提交研究生处韩涛老师(0635-8239892)。截止日期:2016年6月30日。
六、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聊城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做好报到前的准备工作。
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六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