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关于调档问题如有疑问,请直接与相关招博学院联系。
日期 | 工作内容 | 承办部门 |
6月中旬 | 我校各招博学院向拟录取考生本人(我校应届毕业生除外)寄发人事档案调档函,由考生本人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人事档案调档手续。往届考生在6月30日之前寄至我校,应届生在毕业离校前寄出人事档案。我校档案接收地址详见人事档案调档函。 | 各招博学院 拟录取考生 |
6月中下旬 | 在本网站公布经省考试院审核批准的正式录取名单 | 研招办 |
6月下旬 | 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见网站后续通知) | 研招办 |
党、团组织关系调转和户口迁移手续见后续《新生入学须知》。如需提前填写信息,请按以下地址填写:
浙江省内学生党员关系转至“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党委组织部去_______学院”(应填被录取的学院),其他省(市、区)的学生党员关系转至“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浙江工商大学”,团员均转至共青团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
定向考生不需调档,但须填写定向就业协议书(具体见网站通知)。
浙江工商大学研招办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