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北京市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唯一一所高等院校。学校设有8个二级学院。2007年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单位,是国家在“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201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单位。2015年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批,我校与北京市第三十五中学合作办学,承担了开展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贯通培养试验的任务。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12名。
一、招聘岗位
1、高中阶段教师:语文教师1人,数学教师1人,化学教师1人,生物教师1人,地理教师1人,政治教师1人,体育教师1人,心理健康教师3人,通用技术教师1人。
条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
2、艺术设计实训指导教师:1人
条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北京户口。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
(六)非京应届毕业生需符合进京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同时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jrbj.gov.cn/)和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dky.bjedu.cn/)人才招聘栏目中发布。
(二)应聘报名
应聘者请将简历投递到邮箱renshichu@dky.bjedu.cn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10-87220903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7月1日。
(三)面试试讲
面试时须提供反映个人情况证明材料的原件,学校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初始学历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学教师资格证、英语水平等级证书(成绩单)、职称(技能)证书和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证明)、科研立项、结题证书等。
(四)确定人选
根据对应聘人员的全面评价向学校推荐拟聘人选。学校组织对拟聘人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通知拟聘人选参加体检。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体检标准》,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或虽有问题反映经查实后不影响聘用的,经校长办公会批准,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说明
(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终止聘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对不按时参加考试或体检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者的学历条件要求第一学历需为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五)聘用后需在北京市第三十五中学任教5年。
五、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
通信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邮政编码:100176
联 系 人:姜老师 电话:010-87220903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