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学校艺术、体育教学工作,鼓励青少年学生积极发展特长,促进学校艺术体育教育健康发展,根据市教体局2016年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2016年我校艺术、体育类特长专业实行自主招生。现制定我校2016年自主特长招生实施方案。
一、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艺体特长专业招生计划:
1.体育类25人(足球8人、篮球3人、田径14人)。
2.音乐类18人。
3.美术类20人。
二、报名资格及办法
(一)报名资格
1.在莱阳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2012级初中应届毕业生。
2.报名考生必须按照《莱阳市2016年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类特长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专业测试并取得专业合格证。
3.由学校自主特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二)报名办法
1.时间:2016年7月2日上午8:00-11:30。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2.地点:莱阳九中北校区科技楼四楼招生工作室。
3.联系电话:教务处7325120,办公室7316797。
4.报名时,考生需要携带专业合格证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
三、录取办法
1.美术、音乐类:根据所报志愿,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400分。
体育类:对于在初四参加莱阳市运动会获得第一名的考生,优先录取。其他考生,根据所报志愿分田径、篮球(男生)、足球3类,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取时,设置最低控制线,达不到最低控制线的不予录取。
2.7月2日下午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市教体局审核通过后,在莱阳九中网站(http://ly9z.lyedu.org.cn/)公示三天。
3.公示无异议确定录取名单。被录取的考生,于7月5日上午8:00到九中北校区教务处领取录取通知书。
4.已被普通高中自主特长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招生志愿填报。
四、保障措施
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类特长专业自主招生工作,将严格按照既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工作人员,则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做出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的初中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