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学校艺术、体育教学工作,根据上级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决定于2016年招收艺术、体育类特长专业学生,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艺体特长专业招生计划:体育类10人;音乐类10人;美术类10人。
二、报考资格
1.在莱阳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2012级初中应届毕业生。
2.报考考生必须按照《莱阳市2016年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类特长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专业测试并取得专业合格证。
三、报名
1.时间:2016年7月5日上午9:00-11:30。
2.地点:莱阳四中教务处,联系电话:3360701;3360789。
3.报名时,考生需要携带专业合格证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过时不予办理。
四、录取
1.由学校自主特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2.体育、美术、音乐类考生,根据所报志愿,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取时,设置最低控制线,达不到最低控制线的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将7月5日下午16:00后通过莱阳四中网站(http://ly4z.lyedu.org.cn/)公示三天。
4.公示无异议确定录取名单,报莱阳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审核通过后,于7月8日上午8:00发放录取通知书。
5.已被普通高中自主特长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招生志愿填报。
五、保障措施
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类特长专业自主招生工作,将严格按照既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工作人员,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做出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的初中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