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1.对于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市区,认可相关省市区投档原则投档,在文化总分和专业成绩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对于没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市区,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总分(按高考总分750分制计算)×50% +专业成绩(按总分100分制计算)×7.5×50%。 】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在文化总分和专业成绩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先按专业成绩从高到底排序,如果专业成绩相同,再按照高考总分次序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