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录取是在文化课和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理科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在录取过程中,如生源省招办对录取办法有具体要求,则按生源省招办具体要求执行。
3、区内专业课统考未开设的专业(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我校承认考生在其他学校相关专业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