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九部门《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16]28号)要求,为继续做好我市2016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更好地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现就我市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我省生源2015届、2016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工作;身体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处分。
三、招募数量
2016年我市共招募“三支一扶”志愿者98名。
四、服务岗位和服务期限
服务岗位为乡镇中小学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扶贫机构、农村文化服务机构、乡镇(流域)水利站(所)、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等。服务期限2年。
五、组织报名
报名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符合岗位需求、身体健康的高校毕业生,于7月8日至7月12日17:30前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并持打印版《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到石家庄人力资源市场(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号,槐安西路与南长街交口西南角)二楼多功能室报名。特困生报名时须提交相关证明,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的提供党组织证明,学生干部的提供相关材料,服务岗位按照《石家庄市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目录》(附件2)所列岗位代码自愿选择填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募条件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咨询电话:89631805(仅报名期间使用)。
六、选拔招募办法
根据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培训上岗的要求,按照考试、公示、体检、审核程序进行。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笔试方法,选拔根据考试成绩,结合四优先(专业对口优先、高学历优先、属地生优先、特困生优先)原则,确定初选人员,经公示、体检、审核后确定志愿者名单。
招募考试工作安排请于7月15日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jzrsj.gov.cn)查看。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有关待遇
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志愿者一次性安家费补贴,服务期间,发给志愿者每人每月的生活补贴分别为研究生2150元、本科生2050元、专科生1950元,并为其办理养老、医疗、工伤保险。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三年内报考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八、期满就业
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促进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志愿者充分就业。省市县乡四级联考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拿出一定比例的职位,专门招录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志愿者。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基层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需招聘人员时,应优先从符合单位进人条件的“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中采取考核招聘方式进行招聘。鼓励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自主创业、自主择业、面向基层就业。
九、纪律与监督
招募工作必须严肃招募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86688702。
2、石家庄市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目录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