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安排,2016年度在我县申请、认定的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已经办理完毕,请申请人于2016年7月26日前凭有效证件来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提交申请材料时未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普通话证书原件的,领取证书时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莒县教育局人事科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