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纪律,作风正派,热爱信访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新录用到乡镇(街道、园区)工作的,需满5周年(含试用期)。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后出生)。
4、公务员编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健康。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