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气候的评价指标
气温、气湿、气流和热辐射对人体的热平衡都会产生明显的影响。气温对机体的热调节起重要作用,但其他因素对机体的热调节也起相当大的作用。因此,在评价小气候时,不能仅以气温等一、二个因素来做出全面的评价,必须采用包括气温、气湿、气流和热辐射四种因素的综合指标来评价。小气候的综合评价指标可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根据环境因素的测定而制订的,如:湿球温度,黑球温度等。湿球温度表示气温和气湿综合作用的结果;黑球温度表示气温、热辐射和气流综合作用的结果。这类指标简单易行,但没有考虑到机体的反应,目前已较少单独使用而常作为其他综合指标的组成成分之一。
第二类是根据主观感觉结合环境因素测定而制订的,如:有效温度、校正有效温度、风冷指数等。
第三类是根据生理反应结合环境因素测定制订的,如:湿球-黑球温度指数等。
第四类是根据机体与环境之间热交换情况制订的,如:热强度指数、热平衡指数等。
住宅的卫生监督
1.预防性卫生监督 住宅选址及设计图纸除了当地建设部门审查外、应经卫生部门审查,对住宅的地段选择、平面配置、卫生规模、采光照明、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遮阳、通风、采暖、隔声、防潮、供水排水、室内装饰等设计项目,根据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卫生标准、条例或卫生要求,逐项进行审查,评价其是否符合要求,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设计部门修改设计图纸。修改后的设计资料经卫生机构认可后才能进行施工。住宅完工后卫生部门应参加竣工验收,并对未按批准图纸施工的部分要求限期改正。卫生主管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与当地住宅建设、设计、施工等部门建立经常性联系,以便及时进行住宅的卫生审查工作。
2.经常性卫生监督 在住宅使用过程中,卫生主管部门应选择不同类型住宅,进行卫生学调查,评价平面配置是否适当,使用是否方便,各类空气质量能否达标,居室小气候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隔声与防潮措施效果能否达标,室内供水的质量是否良好,排水和污物处理是否通畅可行,所用建材和装饰材料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对住户使用不当造成的卫生质量下降,应对住户进行指导,求得改善。对设计不当造成的卫生缺陷,应与住宅主管部门联系,给予适当改造或补充必要的设施。对设计上存在的普遍问题,应在今后设计工作中改进。对使用中证实为优秀的设计方案和好的管理措施,应大力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