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文秘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文字写作能力。
(二)户籍(原户籍)为瑞安, 1984年8月3日以后出生。
(三)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录用时间须满3年。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和事业人员须满5年;教育、卫计等系统报考的,须符合相应服务年限规定。年限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日。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档)。身心健康。
同时,为挖掘适应市政府办公室工作需要的优秀人才,目前暂时不符合选调年限要求的年轻干部可参加笔试,对其中表现突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年轻干部,将列入我办下步选调干部的储备库,在推荐干部、顶岗轮训、公开选调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