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因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选调公务员,主要从事文字综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性、择优性、适岗性原则。
二、选调人数
公务员1名。
三、选调范围
面向长兴县公务员编制在岗人员。
四、选调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纪律,作风正派,热爱经济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2.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新录用到乡镇(街道、园区)工作的,需满5周年(含试用期);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9日后出生);
4.公务员编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健康。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选调程序、方法和步骤
1.在长兴人才网和政府OA系统公布选调公告,接受本人报名或组织推荐。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及推荐时间:2016年8月9日至2016年8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长兴县商务局组宣人事科(长兴县县前中街402号老县委楼三楼321室)。
携带材料:近期个人免冠1寸照片2张;《长兴县商务局公务员选调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由所在单位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三年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2.由相关部门对报名及组织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3.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一定形式的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人进入考察。
4.考察后,根据面试、考察情况,经商务局党委集体研究后,确定选调人选。
5.确定的选调人选在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办理相关手续。
六、考试内容及时间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1.报名者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必须作出承诺,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资格,并函告报名者现所在单位。
2.考察结论不合格、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
0572-6023082
0572-6261863(周一至周五)
长兴县商务局
2016年7月29日